全国服务热线:0574-63104874
网站公告:
诚信为本:市场在变,诚信永远不变,法斯特国际物流
全国服务热线:0574-63104874
联系我们 CONTACT US

手机:0574-63104874

电话:0574-63104874

邮箱:fast16@live.cn

地址:浙江省慈溪市宗汉街道明州西路金桂苑2号店面

行业新闻
当前位置:首页 > 新闻资讯 > 行业新闻 >正文
伊拉克进口商品限制清单来了!收货人必须拥有有效的进口许可证
添加时间:2019-06-12

HMM公布伊拉克进口商品限制清单,收货人必须拥有有效的进口许可证。所有运往伊拉克的货物,还必须遵守强制性规定。

微信图片_20190612194608.jpg

13.jpg

24.jpg

此外,根据伊拉克海关的最新规定,所有运往伊拉克的货物,必须遵守下列强制性规定,并立即生效。

1. 提单上应注明货物的实际名称,“普通货物”作为商品描述是不被接受的。

2. 提单上的收货人和通知方应为伊拉克方,不允许有外国方。收货人必须在伊拉克拥有有效的进口许可证。

3.在伊拉克乌姆盖斯尔港(Umm Qasr)靠泊的船舶,海关禁止修改舱单。


QQ图片20190612201531.png